盜版日劇VCD開始抓了本月起不得販售2002年前日本出版品亦違法 |
2004-06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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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「大成影劇報 」 記者李淑娟╴報導
最近因為傳說便宜的盜版日劇VCD,6月開始就買不到,光華商場出現了搶購日劇VCD的熱潮,根據本報法律顧問「北辰著作權事務所」蕭雄淋律師表示:2002年以前,由於台灣還未加入WTO,之前出版的著作物,從7月11日起就不能再販售,2002年台灣加入WTO之後,日本出品的影音作品,即使在台沒有授權,根據著作權法的的規定:都是違法。 蕭雄淋律師指出: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32 項規定:「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損害他人之著作權財產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,20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「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新台幣5 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金」 因此如果妳在市面上,買到今年年初,木村拓哉主演的日劇「Pride」,沒有經過富士電視台授權的VCD,都不是合法的,蕭雄淋律師指出:這屬於公訴罪,警察或檢察官即使沒有人告發,也可以抓盜版,不過在台代理NHK 著作物的三商多媒體林協理指出:「長久以來,盜版日劇VCD一直是灰色地帶,儘管違法,有時日方並沒有授權,也沒有在台代理人會去告發,只能期待公權力伸張。」當年木村拓哉 主演的日劇「Hero」,收視率無法如預期,也是受到盜版VCD影響,買賣日劇的日本頻道,多年來對盜版日劇VCD只能嘆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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